您的当前位置为:首页 > 业绩展示

业绩展示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2-05 08:42:04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3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

  项目简介:为落实“十二五”对火电行业的氮氧化物排放控制要求和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3036万元,建设2×3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工艺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工艺,还原剂采用氨,改造完成后,将NOx排放控制到100mg/m3以下。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安宁

  评价组成员:王金龙、陈喜翠、孙燕华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及检测结果

  (1)职业病危害因素

  该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钒化合物(V2O5)、钨化合物(WO3)、噪声、高温、二氧化钛粉尘、矽尘。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氨。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该项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氨、矽尘、二氧化氮、一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噪声、工频电场检测结果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关要求,该项目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大气污染治理业”(工业废气治理)。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中未明确“大气污染治理业”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因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和储存高毒物质氨,故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并结合现场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职业病危害分析,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当前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00MW机组脱硝改造工程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该项目能够达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请竣工验收。

  五、专家组评审意见

  报告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评价结论正确;专家组同意通过《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长复核确认后可通过评审。

河北德远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11-83897067

传真:0311-83897067 邮箱:hebeidehe2011@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南大街181号鹿岛V谷5号楼

冀ICP备2021011497号-1

技术支持 【蓝点网络

0311-8389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