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为:首页 > 业绩展示

业绩展示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2-05 08:48:52

  一、用人单位概况

  用人单位名称:石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介绍: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一期工程为全专业化矿石码头,现有1个10万吨级矿石泊位(结构预留25万吨级)、1个5万吨级矿石泊位(结构预留25万吨级)和1个5万吨级矿石泊位及后方堆场。

  二、评价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安宁

  评价组成员: 王金龙、王朝、孙燕华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通过从生产(运行)工艺过程、劳动过程、生产环境三方面对该公司工作场所内产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得出结论,该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生产过程中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噪声;

  辅助设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氢氧化钠、氯化氢、硫化氢、噪声、工频电磁场;

  非正常作业:皮带粘接时产生甲苯、二甲苯、汽油;电焊作业产生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紫外线、噪声。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其他粉尘、噪声。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各岗位8h噪声暴露水平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机修工紫外辐射接触水平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各变配电室工频电场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工作场所中锰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氢氧化钠、二氧化氮浓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各岗位粉尘接触水平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行业划分,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属于“货运港口”,行业代码为G5532。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规定,并结合《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综合判定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京唐港首钢码头有限公司选址符合规划要求,总体布局符合相应规范要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成熟可靠,在管理、工艺、设备、建筑等方面采取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治对策措施,配备了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以及应急设施,职业卫生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河北德远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11-83897067

传真:0311-83897067 邮箱:hebeidehe2011@163.com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石柏南大街181号鹿岛V谷5号楼

冀ICP备2021011497号-1

技术支持 【蓝点网络

0311-83897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