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集团口服及无菌制剂新产品生产线项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2-09-22 13:21:00
| 报告名称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集团口服及无菌制剂新产品生产线项目 | 报告编号 | HBDY-2022-038 | |||
| 用人单位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 |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57号 |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范焕成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李玮 | ||
| 报告编制人 | 范焕成 | |||||
| 评价组成员 | 安宁 | |||||
| 邢力浩 | ||||||
| 现场调查人员 | 范焕成、安宁、邢力浩 | 时间 | 2022.6.10 | |||
| 公司概况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31日,是石药集团在香港上市子公司--中国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在内地投资设立的港资独资企业。公司现有员工4000多人,年销售额达到20亿元,是中国最专业的抗生素制剂生产基地和中国最主要的非专利药物供应商,综合实力位居国内抗生素制剂企业前三位。 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57号【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原有厂房,改造约5800㎡,新增主要工艺设备粉粹机、称量罩、灌装线等28台(套),建设两条制剂(口服和无菌)新产品生产线及配套动力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吸入剂200万盒、缓释胶囊1050万粒和无菌制剂110万支的生产能力;原口服生产线为柔性生产线,增加非青类口服固体制剂的生产,年产能约20亿片(粒、袋)。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由安全环保部统一管理,安全环保部设有1名专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并在各车间均配备1名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该建设项目拟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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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公司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其他粉尘、二氯甲烷、异丙醇。预计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要求。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集团口服及无菌制剂新产品生产线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总体布局符合相应规范要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该项目拟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因此,我公司评价组认为,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集团口服及无菌制剂新产品生产线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⑴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试运行期间(一般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主管部门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组织验收。 ⑵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及时、如实申报本单位职业危害。 ⑶项目单位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⑷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⑸项目建成后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定期对预案进行演练和修行。 ⑹新员工必须经过职业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每次不得少于8学时,保证员工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 ⑺应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要求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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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组认为河北德远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编写的《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集团口服及无菌制剂新产品生产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格式规范,内容比较全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以及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分析符合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且基本准确、全面;报告对劳动者预期职业健康风险的评价结果基本客观、可信;报告提出了消除职业健康风险或降低职业健康风险的工程防护技术措施建议。同意通过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还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作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依据,并存档备用。 专家组意见: 1、修改评价依据;核实明确评价范围; 2、补充细化生产及辅助工艺介绍;完善原辅材一览表; 3、补充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4、补充完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设施、警示标识、职业卫生管理等内容的检查与评价; 5、完善附图附件;评审专家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见一并修改、完善 参加评审专家包括:组长:尹立新/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工;组员:陈福尊/河北省疾控中心/主任技师;张美英/石家庄市应急中心/正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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