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绝缘材料扩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10-26 11:32:00
报告名称 | 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绝缘材料扩建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HBDY-2023-216 | |||
用人单位 | 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吕国锋 | 用人单位联系人 | 侯建敏 | ||
报告编制人 | 吕国锋 | |||||
评价组成员 | 张 妮 | |||||
邢力浩 | ||||||
现场调查人员 | 吕国锋、张妮 | 时间 | 2023.9.14 | |||
公司概况 | 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氧电子绝缘材料产品生产、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鹿泉开发区昌盛大街28号,成立于2006年12月、法定代表人:梁彦中、注册资本:468.00万元整。经营范围包括:生产环氧树脂绝缘材料及复合材料系列产品并开发其新产品。 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决定投资690万元,于现有厂区内建设电子绝缘材料扩建项目,并于2020年6月5日进行了项目备案(鹿开投资备字[2020]043号)。建设单位现有工程年产3000吨环氧电子绝缘材料产品,扩建项目新增产能4000吨/年、新增环氧电子绝缘材料B组份产品6000吨/年。 建设单位现劳动总定员69人,各车间及相关公辅岗位生产作业人员35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人、门卫2人、食堂1人,其他管理人员24人。人员皆自现有岗位调配而来,无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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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重点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化学有害因素:二氟一氯甲烷等。 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等。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磁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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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经综合分析,建设项目工程选址合理、条件充分。按功能综合考虑自然、气象条件进行总平面布置,生产区、辅助生产区与非生产区进行分区布置,总体布局合理。生产设备按产品工艺流程进行布置,布局紧凑、合理。采取、拟采取的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可行,与危害类型、浓度(强度)相适应。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可有效保护接害作业人员健康。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较完善。建议建设单位结合本评价报告在设计阶段对相关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进一步完善。以使该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建成投产后,对建设过程、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充分保障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综上所述,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绝缘材料扩建项目项目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总体布局规范、规整,分区明确。优化选择产品生产工艺,按生产流程进行设备布局,对可能产生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为各接害作业人员拟配备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我公司评价组认为,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绝缘材料扩建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各项防护措施后,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够满足国家、地方的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
建议: ⑴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试运行期间(一般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防护效果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项目的职业卫生验收。建设项目应当在验收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管辖该建设项目的相关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⑵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⑶项目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防护有效。 ⑷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配备有效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项目单位对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⑸项目建成投产后应根据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健全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根据演练结果进行修订。 ⑹员工新上岗、转岗前,必须经过职业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在岗期间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保证员工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能力。未经职业卫生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⑺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组织接害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投产后定期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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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评审意见 | 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对《石家庄惠得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绝缘材料扩建项目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组织了评审。评审组审阅了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并进行了质询,经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介绍,主要包括了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基本全面; 2.《预评价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的描述基本完整; 3.《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 4.《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正确; 5.《预评价报告》对建设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6.《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职业病防护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能够满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要求; 7.《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修改意见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工况异常时的应急救援设备和措施分析; 4、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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