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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液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11-07 11:53:00

报告名称 石家庄市液压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编号 HBDY-2023-224
用人单位 石家庄市液压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石家庄市新华路694号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耿双新 用人单位联系人  高博
报告编制人 耿双新
评价组成员 吕国锋
邢力浩
现场调查人员  吕国锋、耿双新 时间 2023.9.19
公司概况 石家庄市液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06月08日,法定代表人陈玉峰,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该公司生产运行情况良好,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
物理因素:紫外辐射、噪声。
检测结果详见附表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防治现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 ⑴应当进一步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断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防护设施,确保制度能够严格落实,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⑵不断完善各级人员的职业卫生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⑶积极参加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举办的培训班,不断提高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专家组品评审意见 ——
             
 

 
(1)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接触浓度
表1-1  工作场所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接触浓度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接触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
结果
CTWA CPE PC-TWA PE
3*PC-TWA 5*PC-TWA
焊工 焊接区 <0.006 <0.006 0.15 0.45 0.75 符合
焊工 焊接区 <0.006 <0.006 0.15 0.45 0.75 符合
焊工 焊接区 <0.006 <0.006 0.15 0.45 0.75 符合
注: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按MnO2计)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06mg/m3(采集75L空气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工作场所锰及其化合物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含2022年第1号修改单)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接触浓度
表1-2  工作场所粉尘接触浓度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检测
项目
接触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
结果
CTWA CPE PC-TWA PE
3*PC-TWA 5*PC-TWA
钳工 锯床 其他粉尘 0.69 1.93 8 24 40 符合
钳工 锯床 0.68 1.90 8 24 40 符合
钳工 锯床 0.70 1.97 8 24 40 符合
焊工 焊接区 电焊烟尘 0.51 1.47 4 12 20 符合
焊工 焊接区 0.52 1.50 4 12 20 符合
焊工 焊接区 0.52 1.53 4 12 20 符合
注:粉尘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3mg/m3(采集300L空气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含2022年第1号修改单)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工作场所紫外辐射测量结果
该公司工作场所紫外辐射测量结果见下表。
1-3 工作场所紫外辐射测量结果
岗位/工种 测量部位 8h职业接触辐照度
(μW/cm2
职业接触限值
(μW/cm2
判定
结果
焊工 面罩内 0.019 0.24 符合
焊工 面罩内 0.019 0.24 符合
焊工 面罩内 0.019 0.24 符合
 
由测量数据表明:工作场所紫外辐射强度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4)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结果
本次对该公司作业场所存在的物理因素噪声进行了测量,结果汇总如下:
表1-4  噪声测量结果
岗位/工种 测量地点 等效声级 LEX,8h
dB(A)
职业接触限值
dB(A)
判定
结果
 
 
焊工 焊接区 81.3 85 符合  
剪板机  
折弯机  
焊工 焊接区 81.2 85 符合  
剪板机  
折弯机  
焊工 焊接区 81.3 85 符合  
剪板机  
折弯机  
钳工 锯床 78.8 85 符合  
加工中心区  
钳工 锯床 78.9 85 符合  
加工中心区  
钳工 锯床 78.7 85 符合  
加工中心区  
数控工1 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区(车间南侧) 69.5 85 符合  
数控工1 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区(车间南侧) 69.3 85 符合  
数控工1 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区(车间南侧) 69.6 85 符合  
磨工 磨床区 70.2 85 符合  
磨工 磨床区 70.4 85 符合  
磨工 磨床区 70.5 85 符合  
数控工2 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区(车间北侧) 69.4 85 符合  
数控工2 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区(车间北侧) 69.6 85 符合  
数控工2 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区(车间北侧) 69.7 85 符合  
钳工 钻机区 79.2 85 符合  
线切割区  
电火花  
钳工 钻机区 79.4 85 符合  
线切割区  
电火花  
钳工 钻机区 79.1 85 符合  
线切割区  
电火花  
数控工 车床区 74.3 85 符合  
数控工 车床区 74.7 85 符合  
数控工 车床区 74.4 85 符合  
磨工 平磨机 79.2 85 符合  
磨工 平磨机 79.5 85 符合  
磨工 平磨机 79.4 85 符合  
试验员 试验台(北) 72.6 85 符合  
试验员 试验台(北) 72.3 85 符合  
试验员 试验台(北) 72.5 85 符合  
试验员 试验台(南) 69.4 85 符合  
试验员 试验台(南) 69.6 85 符合  
试验员 试验台(南) 69.7 85 符合  
 
检测结果表明,焊工、数控工、磨工、钳工、试验员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要求。

河北德远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11-8389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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