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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现代制版厂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3-12-01 11:47:00

报告名称 石家庄市现代制版厂 报告编号 HBDY-2023-168
用人单位 石家庄市现代制版厂
地理位置 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寺家庄村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吕国锋 用人单位联系人 冯兴亮
报告编制人 吕国锋
评价组成员 张妮
邢力浩
现场调查人员 吕国锋、张妮 时间 2023.8.16
公司概况 家庄市现代制版厂成立于2010年03月24日,注册地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寺家庄镇寺家庄村,法定代表人为李等全。经营范围包括版辊制作、修理、机械加工。 
企业建有两个生产车间,加工印刷版辊,年加工量为12600平方米。
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生产性粉尘——铝合金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详见附表。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及职业病防治现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 (1)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断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能够严格落实。
(2)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应急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按要求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3)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继续加强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
专家组品评审意见 ——
             
 

(1)工作场所空气中三氧化铬浓度
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三氧化铬浓度见下表。
表1  工作场所三氧化铬浓度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接触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结果
CTWA CPE PC-TWA PE
3*PC-TWA 5*PC-TWA
表面处理工 镀铬槽 <0.013 <0.013 0.05 0.15 0.25 符合
表面处理工 镀铬槽 <0.013 <0.013 0.05 0.15 0.25 符合
表面处理工 镀铬槽 <0.013 <0.013 0.05 0.15 0.25 符合
注:三氧化铬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13mg/m3(采集75L空气样品)
 
由检测数据表明:三氧化铬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含2022年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     
(2)工作场所空气中氢氧化钠浓度
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氢氧化钠浓度见下表。
表2  工作场所氢氧化钠浓度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接触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
结果
CME MAC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0.0401 2 符合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0.0371 2 符合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0.0316 2 符合
注:氢氧化钠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046mg/m3(采集75L空气样品)
 
由检测数据表明:氢氧化钠浓度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含2022年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
(3)工作场所空气中硫酸浓度
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硫酸浓度见下表。
表3  工作场所硫酸浓度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接触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mg/m3 判定
结果
CTWA CSTE PC-TWA PC-STEL
表面处理工 退镀槽 <0.13 <0.13 1 2 符合
镀铬槽 <0.13 1 2 符合
表面处理工 退镀槽 <0.13 <0.13 1 2 符合
镀铬槽 <0.13 1 2 符合
表面处理工 退镀槽 <0.13 <0.13 1 2 符合
镀铬槽 <0.13 1 2 符合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0.13 <0.13 1 2 符合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0.13 <0.13 1 2 符合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0.13 <0.13 1 2 符合
注:硫酸的最低检出浓度为 0.13mg/m3(采集75L空气样品)
 
由检测数据可知:硫酸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含2022年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  
(4)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结果
企业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结果见下表。
表4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结果
岗位/工种 测量地点 等效声级 LEX,8h
dB(A)
职业接触限值
dB(A)
判定
结果
修版工 修版车间 71.1 85 符合
修版工 修版车间 71.5 85 符合
修版工 修版车间 71.2 85 符合
表面处理工 退镀槽 74.5 85 符合
镀铬槽
表面处理工 退镀槽 74.2 85 符合
镀铬槽
表面处理工 退镀槽 74.3 85 符合
镀铬槽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74.1 85 符合
污水间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74.2 85 符合
污水间
污水工 污水间加药区 74.4 85 符合
污水间
 
由测量数据表明:接触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河北德远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11-8389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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