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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石特轧辊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优质离心轧辊项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24-06-13 10:48:00

报告名称 石家庄石特轧辊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优质离心轧辊项目 报告编号 HBDY-2023-294
用人单位 石家庄石特轧辊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南任村村东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范焕成 用人单位联系人 高建永
报告编制人 范焕成
评价组成员 张妮
邢力浩
现场调查人员 范焕成、张妮 时间 2023.12.12
公司概况 石家庄石特轧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1日,法定代表人郄韶辉,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厂址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南任村村东。
该项目于2018年10月16日取得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审批局审批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鹿行审技改备[2018]15号,项目名称:石家庄石特轧辊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优质离心轧辊项目,该项目总投资86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14260m2,包括铸造车间,机加工车间、库房、办公楼、宿舍、职工活动中心等其它配套设施;购置主要设备:中频感应电炉、烤包器、钢水包、复合离心铸造机、重型车床、外圆磨床、直读光谱仪、拉力试验机等88台套。
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化学有害因素:锰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其他粉尘、矽尘、电焊烟尘。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
检测结果详见附表
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石家庄石特轧辊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优质离心轧辊项目在设计、施工、试运行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采取了综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
综上所述,当前石家庄石特轧辊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优质离心轧辊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将来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预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以及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能够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应于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职业病防治计划,并应在下一年度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2)建设项目如果生产工艺有变更,涉及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应及时上报当地相关部门,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
(3)用人单位在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健康、卫生。
(4)用人单位应在年度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国家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5)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当地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6)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派专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设置的防护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7)未经安环部批准,严禁私自拆除、移动、改动职业病防护设施。
(8)新增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及时建立台账,并应及时纳入防护设施维护范围,定期维养。
(9)职业病防护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对其进行维修,确保生产现场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0)如生产过程中因工艺、原料等变动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不符合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考虑增加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其现场浓度符合相关要求。
(11)公告栏、告知卡、警示标识、警示语句等应定时维护和清扫,保证安装牢固、外观完好、颜色鲜明、字迹清晰,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12)用人单位应严格督促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防止出现配而不戴的现象。
(13)发现个体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后应及时督促作业人员进行更换,使防护用品能够起到应有作用。
(14)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应将体检结果对作业人员进行如实告知。
(15)用人单位对于外委人员也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为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6)用人单位对于体检中出现的职业损害人员应及时安排其进行医治。
(17)用人单位应定期对生产现场应急救援设施进行检查,出现损坏、缺失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补充。
(18)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各作业场所内的通风机、除尘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正常可用。
(19)用人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定期培训,确保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应急救援设施。
专家组品评审意见 专家组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调查分析与评价;
3、补充完善专家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职业病危害检测数据:
(1)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检测结果
该项目工作场所空气中三氧化铬接触浓度
1-1    工作场所三氧化铬浓度检测结果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检测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
结果
CTWA CPE PC-TWA PE
3*PC-TWA 5*PC-TWA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0.05 0.15 0.2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0.05 0.15 0.2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0.05 0.15 0.25 符合
注:三氧化铬(按Cr计)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12mg/m3(采集83L/84L/83L空气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工作场所三氧化铬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含2022年第1号标准修改单)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2    工作场所金属镍和难溶性镍化合物浓度检测结果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检测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
结果
CTWA CPE PC-TWA PE
3*PC-TWA 5*PC-TWA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1 3 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1 3 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1 3 5 符合
注:金属镍和难溶性镍化合物(按Ni计)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12mg/m3(采集83L/84L/83L空气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工作场所金属镍和难溶性镍化合物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含2022年第1号标准修改单)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3   工作场所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检测结果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检测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
结果
CTWA CPE PC-TWA PE
3*PC-TWA 5*PC-TWA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1 3 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1 3 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012 <0.012 1 3 5 符合
注:金属镍和难溶性镍化合物(按Ni计)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12mg/m3(采集83L/84L/83L空气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工作场所锰及其化合物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含2022年第1号标准修改单)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1-4    工作场所钼,不溶性化合物浓度检测结果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检测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
结果
CTWA CPE PC-TWA PE
3*PC-TWA 5*PC-TWA
冶炼工 熔炼炉 <0.12 <0.12 6 18 30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12 <0.12 6 18 30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12 <0.12 6 18 30 符合
注:钼,不溶性化合物(按Mo计)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12mg/m3(采集83L/84L/83L空气样品)
 
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工作场所钼,不溶性化合物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含2022年第1号标准修改单)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接触浓度
 1-5    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岗位/工种 采样点 检测
项目
接触浓度(mg/m3 职业接触限值(mg/m3 判定
结果
CTWA CPE PC-TWA PE
3*PC-TWA 5*PC-TWA
造型工 搅拌区 矽尘-总尘 0.95 1.42 1 3 5 符合
脱模区 1.09 3 5 符合
造型工 搅拌区 0.93 1.41 1 3 5 符合
脱模区 1.08 3 5 符合
造型工 搅拌区 0.93 1.39 1 3 5 符合
脱模区 1.12 3 5 符合
造型工 搅拌区 矽尘-呼尘 0.51 0.79 0.7 2.1 3.5 符合
脱模区 0.67 2.1 3.5 符合
造型工 搅拌区 0.50 0.81 0.7 2.1 3.5 符合
脱模区 0.60 2.1 3.5 符合
造型工 搅拌区 0.48 0.79 0.7 2.1 3.5 符合
脱模区 0.57 2.1 3.5 符合
粗车工 机床 其他粉尘 2.09 2.64 8 24 40 符合
钻床 3.24 24 40 符合
粗车工 机床 2.09 2.69 8 24 40 符合
钻床 3.26 24 40 符合
粗车工 机床 2.11 2.69 8 24 40 符合
钻床 3.20 24 40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43 3.52 8 24 40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43 3.53 8 24 40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0.45 3.69 8 24 40 符合
维修工 焊接区 电焊烟尘 0.34 2.82 4 12 20 符合
维修工 焊接区 0.34 2.81 4 12 20 符合
维修工 焊接区 0.35 2.87 4 12 20 符合
 
测量结果表明,该项目工作场所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含2022年第1号标准修改单)中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3)工作场所紫外辐射测量结果
表1-6 工作场所紫外辐射测量结果
岗位/工种 测量部位 8h职业接触辐照度
(μW/cm2
职业接触限值
(μW/cm2
判定
结果
维修工 面罩内 0.004 0.24 符合
维修工 面罩内 0.002 0.24 符合
维修工 面罩内 0.006 0.24 符合
 
测量结果表明,工作场所紫外辐射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规定。
(4)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结果
 表1-7工作场所噪声测量结果
岗位/工种 测量地点 等效声级LEX,8h
dB(A)
职业接触限值
dB(A)
判定
结果
 
 
造型工 搅拌区 80.0 85 符合  
脱模区  
造型工 搅拌区 80.2 85 符合  
脱模区  
造型工 搅拌区 80.1 85 符合  
脱模区  
退火工 退火炉 69.7 85 符合  
退火工 退火炉 69.4 85 符合  
退火工 退火炉 69.8 85 符合  
粗车工 机床 79.5 85 符合  
钻床  
粗车工 机床 79.7 85 符合  
钻床  
粗车工 机床 79.6 85 符合  
钻床  
精车工 车床 80.0 85 符合  
精车工 车床 80.2 85 符合  
精车工 车床 80.1 85 符合  
磨床工 磨床 81.7 85 符合  
磨床工 磨床 81.3 85 符合  
磨床工 磨床 81.6 85 符合  
铣床工 铣床 82.1 85 符合  
铣床工 铣床 82.4 85 符合  
铣床工 铣床 82.0 85 符合  
数控工 数控机床 79.4 85 符合  
钻床  
镗床  
数控工 数控机床 79.1 85 符合  
钻床  
镗床  
数控工 数控机床 79.3 85 符合  
钻床  
镗床  
维修工 剪板机 79.0 85 符合  
焊接区  
刻字机  
维修工 剪板机 79.3 85 符合  
焊接区  
刻字机  
维修工 剪板机 79.2 85 符合  
焊接区  
刻字机  
 上料工 上料区 83.6 85 符合  
 上料工 上料区 83.5 85 符合  
 上料工 上料区 83.7 8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79.0 8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79.2 85 符合  
冶炼工 熔炼炉 79.1 85 符合  
浇注工 浇铸区 84.3 85 符合  
浇注工 浇铸区 84.4 85 符合  
浇注工 浇铸区 84.2 85 符合  
 
检测结果表明,上料工、冶炼工、浇注工、造型工、维修工、数控工、铣床工、磨床工、粗车工、精车工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规定。
 

河北德远检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11-83897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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